成立公司行號前需評估事項
- 陳吳柏霖 會計師
- 2024年12月6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已更新:2月4日
一、判斷是否該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?
許多創業朋友在經營自己事業時,經常會遇到是否該辦理商業登記(縣市政府)或稅籍登記(國稅局)?尤其是網路銷售事業的業主,在經營網路賣場時,無實體店面的網路賣家最先遇到營業額超過8萬時該如何處理,以下先分兩種狀況說明:
(1)每月貨物銷售額在8萬元(銷售勞務為4萬元)以下,尚無須課徵營業稅→此階段尚不需登記
(2)每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 →須辦理稅籍登記
註:網路賣家稅籍登記地址,可以填住(居)所或戶籍地,國稅局並不會因此認定該址有營業行為。
至於開設實體店面營業的業主則需辦理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,例外狀況,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,符合以下可免商業登記:
(1)攤販
(2)家庭農、林、漁、牧業
(3)家庭手工業
(4)民宿經營
(5)每月銷售額未達【營業稅起徵點】
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設店面預計位於台北市,需先進行營業地址預審,地址符合預計營業項目規範之審查後,才可進行後續商業登記。
二、該成立行號還是公司?
首先說明行號,常見的行號分為獨資跟合夥,月營業額20萬以下有機會被核定為小規模營業人,但有例外狀況,仍需依稅局核定為主。小規模營業人按銷售額依稅率1%,由國稅局按季寄發稅單。
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,或依其營業性質、業別或規模經國稅局認定具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,核定使用統一發票,稅率為5%,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,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,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,因此開始須有完整帳冊。
行號由於不具有法人格,因此不是繳納營所稅,將盈餘併入個人綜所稅繳交。
常見的公司型態分為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,無論資本額多寡皆須會計師資本額簽證(俗稱驗資),且須使用統一發票,因此不論營業額多寡,一樣需要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,並有完整帳冊。雖然目前公司法許可股份有限公司可僅有一位董事,但仍需要有監察人,故在營運初期,如僅有一人出資經營,建議可先選擇有限公司,後續依營業規模成長後,再轉為股份有限公司。
如果所經營的事業名稱,對於創業主是很重要的品牌商譽,如知名度已迅速提升,避免競爭者採用相同名稱,則須注意行號的名稱僅屬於地區性,僅於限登記的該縣市,如其他縣市之後有業者想登記相同名稱,是允許的,公司名稱則是屬於全國性,如取名叡上股份有限公司,則全國僅能有一個『叡上』股份有限公司。
至於考量稅務負擔,如果預計盈餘較高的情況,選擇開立行號,會遇到綜所稅級距拉高至20%以上,因此可考慮開立公司,因為目前營所稅稅率為20%。而責任歸屬,行號屬無限責任,而公司因具有法人格,因此以出資額為限。
三、總結
綜合以上所述,相信各位創業的朋友們對於公司行號皆有初步瞭解,可依預計經營的行業,預估預計的營收及所需的營運資金,經評估後找尋適合自己的公司行號型態,商業登記僅只是事業的開端,未來營運的計畫及資金運用對於事業的經營也影響深遠,建議先與專家討論規劃。值得注意關於商業登記,依公司法第387條規定,代理人以會計師、律師為限,建議各位業主在諮詢專家協助時,須謹慎評估專家是否具有合適資格。
作者:
陳吳柏霖 會計師
現職:
叡上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
會計師全聯會ESG永續發展委員會 委員
新北市經發局 輪值會計師
利愛電氣(股)公司 顧問
上海利富電機有限公司 顧問
經歷:
億豐綜合工業(股)公司 財會經理(三豐)
中美生技醫藥(股)公司 財會副理
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組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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